依止和尚 The ācārya

清律師簡介

●學佛因緣

清律師學佛因緣啟蒙於雪公李炳南居士,民國56年師就讀中興大學中文系,經人引領加入智海佛學社。初始多半參與學社活動,其後則專重於佛法之薰習,並經常聆聽於李老師座下,因而對佛法深生好樂,即使考試在即,仍以聽經為重。 畢業後於東引服役一年,退役後原擬親近性老法師而不遂,乃重返台中,經老師介紹,先後任教於開明中學,及立人高中,教授國文。 其後為加入李老師之內典研究班,遂辭去教職。四年當中,先後在慈光圖書館及台中蓮社上課。期間專心研究佛法,又得親蒙老師指導,獲益甚多,因而萌生出世之念。時內典研究班學生共八位,女眾兩位,男眾六位,八位當中唯律師一人遁入空門。

●發出離心

內典研究班學成之後,律師曾到慈光育幼院服務三年,為教保老師講述佛學、指導書法。一日,一位故鄉同學前來探望,以《楞嚴經》一部及斗笠一頂贈予律師。並云:「既有出世志,何故拖延至今?贈此斗笠,將來行腳可用。」 《楞嚴經》是釋尊為解救阿難尊者,逢遇摩登伽女之難緣而宣講,律師自忖,育幼院中女眾甚多,常與之親近,處境猶如阿難,堪可憂慮,遂發迅即出離之心。 民國70年底,律師至台中南普陀寺請示化老和尚:「師長(指李老師)猶在可否出家?」並表示要選擇持午道場。化公云:「出家要儘早,慎勿拖延。關於持午之男眾道場,如蓮因寺、圓通寺及敝寺皆可,以契機為宜。」

●誠心供養

同年底,律師參訪圓通寺,見師伯照老和尚年事已高,猶親執掃帚出坡。又遇鏡老法師,請其開示並發心供養,時身旁僅剩四元,遂問老法師:「四元可供否?」老法師答:「供養不在多少,在於誠心。」於是律師以其僅有供養老法師。此次之造訪使律師決定於圓通寺披薙。遂於71年國曆4月8日,隻身前往觀音山圓通寺,準備出家。

●剃度出家

農曆4月8日,律師正式依止寺依觀老和尚剃度,同年12月底於樹林海明寺受具,得戒和尚為明長老。 72年結夏,觀老和尚特意恭請明海長老為其講解《四分律比丘戒》。師出家後,每年皆遵佛制結夏安居。74年聽海公講解《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淺釋》。比丘戒屬止持,隨機羯磨為作持,二者皆是出家僧尼必學課程。通達止作二持,僧團方能如法運作。隨後海公又講解李圓淨居士所編之《梵網經菩薩戒本彙解》。

75年師至鼓山寺講《四分律比丘尼戒相表記》。76年應聘前往淨律學佛院授課,講授課程有《唯識簡介》、《印光大師文鈔選讀》、《大乘百法明門論》、《八識規矩頌》、《因明入正理論》、《唯識三十頌》、《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》、《四分律隨機羯磨淺釋》、《梵網經菩薩戒本彙解》等。並曾於德山寺講《四分律比丘尼戒相表記》、《四分律隨機羯磨淺釋》、《梵網經菩薩戒本彙解》,南普陀寺講戒律。

三年後,師感學有不足,遂於79年辭職,發願閉關。後經劉德和居士協助,於草屯雙冬蓋茅蓬,以「南山蘭若」為關房。閉關三年,晝則閱藏,早晚念佛,並修持般舟三昧。83年出關後,繼海公之後,擔任正覺精舍第二任方丈。 於方丈任內,以講戒、弘律為主,曾講《佛遺教經》、《沙彌律儀》、《四分比丘戒相表記》、《隨機羯磨》等。三年任滿後,又於「南山蘭若」二度閉關。

89年11月,律師出關後接任正覺精舍第四任方丈,(第三任方丈為天長老(86/10~89/10))開講《四分比丘尼戒相表記》、《隨機羯磨淺釋》、《佛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卷上彙釋》,《彙釋》是彙集古德各家著述而講解。講畢,律師在精舍後山三度閉關,,並掛名第五任方丈。後山有五間房,一間為關房,其餘四間作淨修房。

92年11月在後山茅蓬開始其三度閉關,95年底出關前,法體欠安之師伯照老和尚特至關房,邀其出關後擔任圓通寺方丈。律師深受感動,當場痛哭流涕跪拜應允。而後徵得正覺精舍之代理方丈及執事同意,96年元旦在圓通寺晉山。然而,正覺精舍仍選聘律師為第六任方丈。目前律師分駐二寺,每週各講課一堂。並於晚課止靜後以經文、法語或公案策勵常住法師。 清律師 現任圓通寺、正覺精舍住持、佛教僧伽醫護基金會副董事長

師於圓通寺宣講《四分比丘尼戒相表》,並同時於精舍宣講《四分比丘尼戒相表記》、《勸發菩提心文》、《淨心誡觀法發真鈔》。師深諳僧尼二部戒法,常受邀開演僧尼止作二持及菩薩戒,並擔任授戒戒師、得戒和尚。

二○○一年八月,師擔任南林尼僧苑,第一屆傳授瑜伽菩薩戒羯磨阿闍黎。二○○三年至二○○八年,連續四次擔任南林尼僧團,第三屆至第六屆二部僧授比丘尼戒得戒和尚。二○○八年起,每年受邀至大陸五台山普壽寺為二部僧傳授比丘尼戒,並擔任羯磨阿闍黎。二○○九年起,每兩年受邀至義德寺所辦比丘尼三壇大戒中,擔任羯磨阿闍黎及得戒和尚。二○○九年起,在兩年一度由正覺精舍與圓通寺聯合傳授之比丘三壇大戒中,擔任得戒和尚。師亦曾應邀至美國、印度等國家弘法及參加國際戒學研討會。

師一生持戒精嚴,柔和質直;日中一食,手不沾金;行住坐臥,威儀有則;寡言靜默,舉止安詳;登座說法,聲如洪鐘。雖已臘高譽隆,而無半點自矜之氣,每日隨眾起居過堂,不別眾食。

師少欲知足,名聞利養,一不介懷。凡受施物,多與眾分,不畜餘物,故財法二施,不吝惠人。住持一方,續佛慧命,弘傳戒學,殫精竭慮;持戒念佛,定慧嚴身,堪為世勝福田,人天師表。嘗言:「果能好好如法受戒、學戒,並能清淨持戒,持得皎如冰霜,塵點不染;更能真為生死,發菩提心,以深信願,持佛名號,此是末世至極穩當之修法,則如行王路,直抵寶所。」而師正是如此行持,自行化他,廣利有情。

■ 大事年表

36年次出生於高雄縣大社鄉清白之農家。俗名李子成。

民國56年就讀國立中興大學中文系。

民國57、58年任中興大學智海佛學社之總務,開始親近台中蓮社李炳南老居士。

民國59年遷入台中蓮社,學習淨土及儒家論語道德。

民國60年七月於國立中興大學中文系畢業,於馬祖服兵役一年。

民國61、62年於台中立人高中教書。

民國63~66年就讀蓮社「內典研究班」。由屏東普門講堂之會性老法師等授課。

民國66~70年任慈光育幼院之文書。並為女老師們上書法及基本佛法。

民國71年農曆四月八日於埔里圓通寺依觀老和尚出家,慈老法師為剃度阿闍梨。法名果清,字號正因。

民國71年12月9日於台北樹林海明禪寺受具。得戒和尚為明老和尚、羯磨阿闍梨為聖老和尚、教授阿闍梨為源老和尚。

民國72年寺依觀長老為清律師因緣故,請海公講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。因此而得以親近海公。

民國74年聆聽海公在佛光寺講《隨機羯磨淺釋》。隨緣以台語複講並編集《隨機羯磨淺釋講記》。

民國76年3月19日於泰國越色局佛寺(泰國副僧王)頌綠拍菩達旃尊者座下受比丘增益戒,之前曾拜占察懺。並於是年受聘於淨律學佛院授課。

民國80~83年閉關於雙冬。於關中行般舟三昧及閱讀藏教,宗窮宣祖圓宗三聚。

民國83年出關後,就任正覺精舍第二任住持.以持戒為基,天台為宗,淨土為歸。大小乘戒並弘、止作二持齊宣。為眾講說《佛遺教經》、《沙彌律儀》、《四分比丘戒相表記》等。

民國86年10月卸任正覺精舍第二位住持,再度閉關。關中再度遍閱律藏,深入瑜伽、中觀、天台等、手抄《佛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卷上彙釋》、三度行般舟三昧。 民國87年受聘為佛教僧伽醫護基金會董事。

民國89年11月接任正覺精舍住持。開講《四分比丘尼戒相表記》、《隨機羯磨淺釋》、《佛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卷上彙釋》、《遺教三經》等。

民國90年8月31日擔任南林尼僧團第一屆傳授瑜伽菩薩戒羯磨阿闍梨。

民國92年1月7日擔任南林尼僧團第三屆二部僧授比丘尼戒得戒和尚。

民國92年11月3日於正覺精舍後山茅蓬三度閉關。

民國93年度受聘為佛教僧伽醫護基金會副董事長。

民國95年12月10日出關。

民國96年1月1日接任圓通寺住持。

民國97年起每年皆擔任大陸五台山普壽寺傳授比丘尼戒之羯磨阿闍黎。

民國98年起每兩年受邀至義德寺所辦三壇大戒,擔任羯磨資阿闍黎及得戒和尚。每兩年並擔任正覺精舍、圓通寺合辦之比丘三壇大戒之得戒和尚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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